尊敬的病员及家属:
你们好!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四川省新冠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及成都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和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新冠核酸检测:
1.发热哨点诊室就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住院陪护;门诊手术患者;门急诊怀疑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有流行病学史(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或者发热、呼吸道相关症状的住院患者;在院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等怀疑新冠病毒感染者。应检尽检,应检即检。
2.住院新生儿有发热或怀疑感染新冠病毒者、母亲有发热或怀疑感染新冠病毒者、外院转入的新生儿,需进行核酸检测。
3.自愿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4.七日内已进行了核酸检测的门诊患者及住院陪护,且七日内无流行病学史及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请及时将检测报告交接诊医生查验,阴性结果不再重复检测。
5.新冠核酸单次检测费用:200元/人。
6.费用报销事宜:门急诊患者(含发热哨点诊室)、住院陪护核酸检测一律自费,住院患者核酸检测纳入住院费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报销条件者予以报销。
本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国家、省、市、区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其执行。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