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业主: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三、项目实施地:龙泉玉扬路383号
四、项目要求:本次项目最高限价2.8万元
具体要求,请联系业主方联系人获取,联系方式见第七条
根据业主方要求形成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六、比选方式:业主方对投标方的比选文件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七、其他
1、业主方联系人(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黄老师 69330809 13558866464
曹老师 69330808 19983041779
王老师 69330776 18380229722
2、比选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
公司盖章,密封
资料必须编制目录、页码并成册,双面打印
截止报名和递交时间:2019年5月13日10时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后勤科
八、比选时间:2019年5月13日17时
(若有变更,采购人根据递送资料时留存的公司电话联系投标人)
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注意:比选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5月8日
附:比选文件格式
1、 公司资质(复印件盖鲜章)
2、 法人授权委托函
3、 代理人身份证明
4、 报价函
5、 项目响应清单或函(不满足项,必须特别说明)
6、 公司方案
7、 公司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比选文件一正一副,必须有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