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监督指导方案》(成卫健发〔2019〕25号)和《2019年四川省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要点》要求,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纪委书记戴斌、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兰志鹏一行7人于2020年9月2日对我区开展了2020年第3季度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控制及督导。龙泉驿区卫健局副局长林家聪、妇幼健康科科长胡艳玲,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赵咏梅、副院长温仕民,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全体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100人参加此次督导检查工作。

专家组督导山泉卫生院

专家组督导平安社服中心
专家组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监督指导内容明细表》,通过现场闭卷考试、查阅文件资料、核查电子台账、访谈工作人员等方式,对区管理办公室、成都航天医院、成都鑫长康医院和四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督导检查,内容涵盖机构管理、现场考核、检测咨询、“逢孕必检”、信息质控、基础台账和健康宣教等。

在随后召开的督导反馈会上,区妇幼保健院温仕民副院长从工作推进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近期我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专家组对我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我区在育龄妇女“三病”检测和孕情监测、政府多部门协同合作、联防联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给予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区卫健局林家聪副局长表示全面接受、立说立改: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将各项规范落到实处;二是要全面查漏补缺,补足短板,提升工作水平;三是要加强督导,改变督导方式,针对重、难点机构,实行帮扶性指导。
通过此次督导,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有力确保各乡镇(街道)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龙泉驿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晰职责,落实责任,有效推进我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