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生活类自助售货机合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三、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满足: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0.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签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递资料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比选文件要求
凡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均须制作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文件胶装密封,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要求应答表
4.报价一览表
5.资格、授权证明及配套文件;
6.技术要求资料
7.产品外观情况
8.服务方案
9.供应商类似业绩或可证明其综合竞争能力的其它材料。
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如果参选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完整、真实资料,比选文件视为无效。
六、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提升医院环境,给患者提供便利,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我院通过本次公开比选引入生活类自助售货机,让患者和家属能方便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饮料、食品等生活小商品。
(二)项目投放区域及清单
序号 | 区域 | 数量 |
1 | 门诊一楼大厅 | 1套(台) |
2 | 门诊二楼 | 1套(台) |
3 | 发热门诊等候区 | 1套(台) |
4 | 发热门诊病区 | 1套(台) |
具体数量以业主方规划为准
(三)具体要求
1.技术要求
1.1自助售货机整体外观优美、大方,操作方便,可根据实际需求定制各种副柜,以满足不同大小商品销售。
1.2保证设备全天稳定、整洁、安全运行
1.3运行时省电,无噪音
1.4有完整的使用和操作说明
1.5走线布局合理,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1.6自动售货机需支持当前主流的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现金等),便于消费者操作和掌握。
2.其他要求
2.1提供的自助售货机需符合行业规范,符合安全要求。
2.2自助售货机只允许经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预包装商品,其它商品不可销售。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和商品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关,不允许三无产品上架,商品必须在保质期内销售,要选择正规渠道的供货商进行供货,对供货商资料及商品质检报告等资料备案造册,自助售货机拟售卖物品均须经医院审核同意后才能对外售卖,院方有权进行抽检监管。产品安全保障、故障处理、投诉质疑、日常维护等均由服务商提供,如发生安全与质量的问题由服务商负完全责任。
2.3服务商承诺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服务,产品使用过程中与使用者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服务商承担。具备24小时客服热线电话供消费者咨询,若消费者支付后无法实现功能等问题有相应工作人员能立即处理相关事务,避免消费者投诉。如因按摩椅的使用发生投诉事件的,服务商应第一时间响应,并于24小时内解决,如因质量等问题给用户造成损失、损害,由服务商进行全面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4服务商应有相关人员负责自助售货机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将维护人员报备给医院,医院提供场地,服务商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2.5自助售货机机身不得张贴或发布违反国家政策方针、行业规定、社会良俗等相关内容,张贴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管理条例。
2.6销售饮品等的定价不得高于同区域连锁便利店的商品价格。
2.7要确保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
2.8服务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合理的安排和要求。
2.9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则需取得产品品牌方代理授权。
2.10医院收取中选服务商部分管理费用,管理费不做限定,各公司自行报送。
(四)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3.付款方式
供应商每半年服务结束后15日内,按照核定的金额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七、其他
1、业主方联系人
谢老师 69330809(通过该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苟老师 69330809(咨询)
2、比选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
公司盖章,密封胶装
资料必须编制目录、页码并成册,双面打印
报名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7时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后勤科,三楼C304
(资料可邮寄至上述地址)
八、比选时间:2023年9月18日14时(暂定)
(投标人不到现场,若有变更,采购人根据递送资料时留存的公司电话联系投标人)
九、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
注意:比选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附件.docx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