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三、评审标准:综合评审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满足: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参选项目必备的特定资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五、比选文件要求
凡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均须制作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文件胶装密封,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比选文件目录;
2、报价表或报价方案;
3、资格、授权证明及配套文件;
4、技术或服务应答表及配套支撑材料;
5、供应商类似业绩或可证明其综合竞争能力的其它材料。
如果参选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完整、真实资料,比选文件视为无效。
六、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中选供应商为业主方提供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
2、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年度合同经甲方对中选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定后,双方协商签署。
3、中选供应商在此次比选活动中报送的价格,被认定是执行价格,报价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办公自用复印机向医院收取每张纸的复印报价(A4纸和A3纸);
(2)患者自助复印机向病人收取每张纸的复印报价;
(3)供应商每月支付给医院的患者自助复印机设备管理费用报价。
4、中选供应商应优先为业主提供服务,遇业主方的紧急需求时,应积极配合。
5、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费用结算方式为季度结算,下一季度开始时,结算上一季度的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费用。结算方式为以下两方面:
(1)办公自用复印机:按上一个季度的总复印量×每张复印单价支付给供应商。
(2)患者自助复印机:所收费用归供应商,但供应商需支付上个季度设备管理费给院方。
6、报价含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7、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为复印机(办公自用复印机和患者自助复印机)更换所有耗材、设备维修保养的工作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2)办公自用复印机由院方自备复印纸,患者自助复印机由乙方负责提供复印纸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3)为保持机器的良好工作状态,乙方应及时提供一周一次的巡检服务。
(4)乙方需提供备用的常用耗材在院方(墨粉:办公自用复印机备1支、患者自助复印机备2支)。
(5)设备故障时,乙方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并应在发生故障后1个工作日内将机器恢复至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乙方无法在1个工作日内修复机器则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备用整机。一个季度1台设备维修次数超过3次,要求更换此台设备。
(6)患者自助复印机因后台进行系统维护、乙方进行设备搬迁等人为因素必须中断服务器网络连接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且中断服务器网络时间不得超过1天。
(7)自助复印机患者支付费用后但因机器或网络故障导致复印未出纸,乙方应1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到患者帐户。
(8)供应商提供的办公自用复印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集院方复印、扫描、打印时的资料信息;患者自助复印机不得收集患者在复印、扫描、打印时的个人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8、服务响应时间:中选供应商接业主通知后3日内安排上门送货。
9、违约责任:
(1)中选供应商低于合同配置、技术标准供货,应恢复合同规定配置、技术标准(或不低于原配置、原标准)供货,并同时付给业主5000元/次的违约金。
(2)中选供应商不能按期供货、不能按时进行维修处理设备中标供应商付给业主违约金5000元/次。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
(二)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需求清单:
1、办公自用复印机:1台
2、患者自助复印机:7台
备注: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成经开财发〔2019〕47号)要求。
(三)复印机设备租赁服务功能需求
1、办公自用复印机基本功能需求:
(1)支持最大A3纸张的复印、打印功能
(2)支持网络打印功能
(3)支持彩色扫描成JPG、PDF等格式发送到远程计算机上
(4)支持彩色复印、打印(彩色复印或打印功能可以设置为关闭,关闭后只能复印或打印黑白)
(5)支持批量复印
(6)支持双面复印
(7)支持证件(如身份证件、户口薄)双面复印
(8)支持帐号登陆操作和管理(使用人需在复印机界面中登陆帐号密码后方可进行复印、扫描等相关操作,管理员帐号可以对帐号进行添加、删除、权限设置等管理操作)
(9)支持复印统计功能(可以对复印机复印总数量及各不同纸张复印的数量进行统计)
(10)打印速度:≥黑白、彩色50页/每分钟以上
(11)首页复印时间:黑白≤5.1秒、彩色≤8.4秒
(12)复印分辩率≥600x600dpi
(13)标配双面器、双面自动同步输稿器
(14)支持U盘打印
(15)支持扫描至U盘
(16)标配纸盒≥550页*4+100(手动)
(17)复印机≥8层新
2、患者自助复印机基本功能需求:
(1)带液晶触控显示屏,以下所有功能均可通过点击液晶屏幕实现打印及复印。
(2)支持最大A3纸张的复印
(3)支持连接个人手机并将个人手机上图片、常用文档格式传输打印
(4)支持批量复印
(5)支持插U盘打印
(6)支持双面复印
(7)支持证件(如身份证件、户口薄)双面复印
(8)复印机或后台服务器程序支持对每月复印量的统计
(9)支持病人对打印件扫描后可自动根据打印纸张数计算打印费,并在复印机液晶屏幕上自动生成相应的支付二维码,病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该二维码支付复印费成功后机器自动打印纸张。
(10)分辩率≥600x600dpi
(11)打印速度≥25页分
(12)复印比例25%—400%
(13)首页复印时间≤6.2秒
(14)一次性最大复印页数≥999页
(15)复印机≥8层新
七、其他
1、业主方联系人
韩老师 69330808 (通过该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何老师 69330766
2、比选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
公司盖章,密封胶装
资料必须编制目录、页码并成册,双面打印
截止报名和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8月13日17时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后勤科,三楼C 304
八、比选时间:2021年8月17日15时
(若有变更,采购人根据递送资料时留存的公司电话联系投标人)
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
注意:比选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6日
附:比选文件格式
1、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样表1)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表(样表2)。
4、 服务方案及报价一览表(样表3)。
5、 资格承诺函(样表4)。
6、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7、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本授权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比选活动。授权代表人在比选活动和评比、谈判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要求 | 具体应答 | 响应/偏离 | 
| 第六条“项目要求” 
 | 完全响应第六条“项目要求” | 无偏离 | |
注: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中选资格。如与比选文件第六条“项目要求”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但要在此表中明确其完全响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应答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及响应比选文件,并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具有约束力。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元) | 
| 1 | 办公自用复印机向医院收取每张纸的复印报价(A4纸和A3纸); | |
| 2 | 患者自助复印机向病人收取每张纸的复印报价(A4纸) | |
| 3 | 供应商每月支付给医院的患者自助复印机设备管理费用报价 |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所有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需在响应文件中附本“报价一览表”。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承诺函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的比选活动,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