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方式: 院内比选
三、具体要求及评审标准:见附件
四、评审标准:综合评审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参选项目必备的特定资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文件要求
凡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均须制作比选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文件胶装密封,封面标注包件编号,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比选文件目录;
(二)报价一览表(此报价价格为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纳入评分标准中第六条进行评分);
(三)资格证明及配套文件;
(四)服务应答表及配套支撑材料;
(五)比选申请人认为可证明其综合竞争力的其它材料。
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完整、真实资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七、其他
1、业主方联系人(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曹老师 028-69330808
2、比选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
公司盖章,密封
资料必须编制目录、页码并成册,双面打印
截止报名和资料递交时间:2021年8月13日17时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后勤科,三楼C304
六、比选时间:2021年8月17日15时
(若有变更,采购人根据递送资料时留存的公司电话联系投标人)
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
注意:比选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6日
附件: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比选人 |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 
| 2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 
| 3 | 代理要求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我单位指定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代理。 | 
| 4 | 服务期限 | 3年 | 
| 5 |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须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3、具有国际招标项目的代理资格;(须提供商务部官方中国国际招标网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6 | 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地点 | 2021年*月*日*时/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三楼后勤科 | 
| 7 | 比选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曹老师 联系电话: 028-69330808 | 
| 8 | 比选申请书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在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副本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 9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中选家数 | 2家 | 
1.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比选申请书。
1.2 有关定义
1.2.1 “比选人”系指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1.2.2 “比选申请人” 系指拟参加比选并愿意向比选人提供相应服务的采购代理机构。
比选申请人应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进行报价。
3.1 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3.1.1 比选申请书的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三章“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比选申请书格式”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3.1.2 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3.1.3 比选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2 比选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识等要求
3.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2.2 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项目名称等。
注:没有按照本章3.2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比选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拒绝接收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
3.3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第一章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3.4 比选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在川办公场地情况、采购代理机构简介、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人员情况、招标采购代理初步方案、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业绩、荣誉等内容。
4.1后勤保障部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不合格的按照无效申请文件处理,初审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签署和盖章;
(2)提供的营业执照(没有实行三证合一的申请单位,还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是否有效;
(3)是否具有政府采购的代理资格(须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4)具有国际招标项目的代理资格;(须提供商务部官方中国国际招标网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5)是否具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
4.2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第一、第二的申请人为中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比选报价和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4.3 评审中比选人有权对比选申请书提出澄清要求,比选申请人应予以配合,若不予以配合的,比选申请书无效。
4.4 比选人应当对比选申请人报送的比选申请书内容保密。
比选人将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第一、第二的申请人为中选人。排名前面的中选人主动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替补。比选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有效比选申请文件少于2个的,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比选书进行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得分=(F1+F2+……+Fn)/n
F1、F2……Fn分别为每个评委的打分。
| 序号 | 评分标准 | |
| 一 | 在川服务场所(10分) | 对比选申请人在成都的固定办公场所、开评标场地、档案管理场地、监控录音录像及门禁设施设备情况在规范性、完整性、保障性以及开评标室数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优8-10分,良好4-7分,一般的得1-3分,在成都市没有营业场所的不得分。 注:应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期限至少不低于三年且租赁场地不能为其它招标代理机构的场所)、实景图片等予以佐证。 (比选人可以进行实地考察,如实际情况与申请书描述不一致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 
| 二 | 荣誉及认证 (10分) | 1、比选申请人近三年获得国家招标采购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公告媒体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3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等客观证明材料复印件。 | 
| 三 | 招标采购 代理经验 (25分) | 1、对比选申请人2018年及以来在四川省医疗卫生行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总业绩(建设工程项目和PPP项目除外)进行评比:累计中标金额每有1亿,得0.5分,最多得15分; 2、对比选申请人2018年及以来在四川省医疗卫生行业的国际招标项目代理总业绩进行评比:累计中标金额每有1亿,得1分,最多得10分; 注:业绩以项目的中标金额为准,申请人必须按照第三章业绩表格格式填写,否则不予给分。此外,比选人有权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在相关网站上进行查询(公告上信息不全的,比选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更多相关资料或招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进行进一步查询核实),一旦发现实质性虚假信息,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 
| 四 | 项目人员配置 (20分) | 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按以下规则进行评比: 1、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达到9人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法律顾问的,得2分;(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得2分。(提供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有效专家证书复印件) 6、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具有1人得2分,满分10分。 注:(1)针对以上评分项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 | 
| 五 | 初步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25分) | 1. 对申请人针对本项目的初步代理服务方案在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和廉洁性、项目流程的全面性和规范性、项目结束后归档资料整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优得9-10分,良5-6分,一般1-2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2、对申请人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在规范性、完整性和全面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优得9-10分,良5-6分,一般1-2分,没有制度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可运行的自主研发的电子化招投标业务平台,且系统可实现网上报名、网上收退费(包括至少包括标书费、保证金)、招标文件下载、发布公告、线上开评标,上述功能全部满足得5分,缺少一项不得分。(提供功能截图) | 
| 六 | 代理报价 (10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暂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浮动报价,对有效比选申请人(即为通过比选文件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报价)的比选报价进行算术平均,等于算术平均值的比选报价得满分10分,其余比选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相比(假设有效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为A,比选报价算数平均值为B,按|A-B|/B*100%计算,不足1%按1%计,例:1.3%按2%计),每高1%扣0.2分;低于或等于平均值不扣分,扣完为止。 |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应使用本章所附格式;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复印或编辑。
4、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比选项目
比
选
申
请
书
比选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 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评比、谈判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致: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的报价为: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表
| 比选申请人 | (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在四川通讯地址 | (限省外企业填写) |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企业资质等级 | 资格证书编号 | |||||
| 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本金 | |||||
| 基本账户银行 | 账号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注:在本页后应附相关资质复印件
| 采购人 | 委托项目名称 | 招标/采购编号 | 开标时间 | 中标金额(万元) | 公告网站 | |
注:针对本表“公告网站”的填写,如果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只能填写财政部门的《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如果属于国际招标项目,只能填写商务部的《中国国际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