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延伸服务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三、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满足:
1.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相关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0.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签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递资料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比选文件要求
凡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均须制作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文件胶装密封,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要求应答表
4.报价一览表
5.资格、授权证明及配套文件;
6.供应商类似业绩或可证明其综合竞争能力的其它材料。
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如果参选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完整、真实资料,比选文件视为无效。
六、项目要求:
前提:本章中所有*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
(一)项目最高限价24万元,包含媒体宣传打造、现场环境包装、物料设计和制作所有费用。
(二)项目服务内容:
1.媒体宣传打造;
2.现场环境包装;
3.物料设计与制作;
(三)具体要求:
1.准备完整、详细的项目设计方案,方案须深度契合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的意图和需求,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1本项目媒体宣传打造方案,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片、MG动画、短视频等形式视频,在影响力平台进行投放;宣传片至少1部,MG动画至少1条,短视频至少5条。
1.2本项目的现场环境包装方案,包含宣传形象设计、推广活动策划及包装设计;
1.3本项目物料设计与制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宣传折页、宣传品等。
2.完整TVC宣传片策划方案应具有相关文字陈述,方案从创意构思、故事编排、选题、需求吻合度等各方面综合考量,对受众能形成理念认同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传播力。TVC宣传片分辨率4096×2160(4k),可在电视、网络、移动终端、户外电子屏幕等媒介上发布传播。宣传片具有创新性和艺术性,杜绝纯信息数据展示和说教,视听语言丰富,影片具有较大的传播力,深度契合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的意图和需求。
3.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策划、拍摄、制作、推广力量,团队人员从业经验丰富,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2、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款项的30%-40%(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支付预付款的比例为采购合同金额的40%);
②提供项目服务方案,经相关科室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
③服务项目实施完成后,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经相关科室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七、其他
1、业主方联系人
谢老师 69330809(通过该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黄老师 69330702(咨询)
2、比选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
公司盖章,密封胶装
资料必须编制目录、页码并成册,双面打印
报名及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7:00时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后勤科,三楼C304
(资料可邮寄至上述地址)
八、比选时间:2023年5月24日17:00时(暂定)
(投标人不到现场,若有变更,采购人根据递送资料时留存的公司电话联系投标人)
九、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
注意:比选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附件.docx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