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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第二次)

    浏览次数:1468|发布时间: 2024-09-03 08:47:31


    一、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三、评审标准:综合评审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

    6、具有国际招标项目的代理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1、采购人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老师   69330809(通过该电话进行比选报名)

    老师   69330808(咨询)

    2、报名及比选资料递交要求:(所有资料要加盖公司鲜章,格式见附件2

    封面、目录(请在封面上打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编写页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份,单独密封,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递交单位公章);

    包含本次的项目所有报价,不再额外产生其他费用,并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参加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参加报名的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其他格式见附件2

    报名及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91417:00

    递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C304后勤科

    六、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比选时间:202491916:00时暂定

    (投标人不到现场,若有变更,采购人根据递送资料时留存的公司电话联系投标人)

    2、比选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三楼行政会议室。

    3、比选方式:采购人组织进行现场评审。

    七、附件:

    附件一:投标人须知附件一:投标人须知.docx

    附件二: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附件二: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docx

    附件三:评分标准附件三:评分标准.docx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投标文件格式.docx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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